致各投標人:
現(xiàn)對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四水廠變頻控制柜采購(項目名稱)招標文件作如下修改:
關于“第一章 投標邀請函 第四條 投標保證金 交款方式:供應商應在 2017年10月11日至2017 年10月 16日15:00時前,及時將談判保證金交納到以下賬戶。”及“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第20條 投標保證金的交納 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在開標截止時間24小時前到達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帳戶,開標前提交銀行轉(zhuǎn)帳憑證到我公司財務部門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(jù),并將銀行開具的憑證復印件裝訂在標書內(nèi);未提交投標保證金證明的,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,招標人將拒絕接收報價文件。”
現(xiàn)更行澄清:投標保證金的交納: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第20條為準。
特此說明!
現(xiàn)對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四水廠變頻控制柜采購(項目名稱)招標文件作如下修改:
關于“第一章 投標邀請函 第四條 投標保證金 交款方式:供應商應在 2017年10月11日至2017 年10月 16日15:00時前,及時將談判保證金交納到以下賬戶。”及“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第20條 投標保證金的交納 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在開標截止時間24小時前到達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帳戶,開標前提交銀行轉(zhuǎn)帳憑證到我公司財務部門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(jù),并將銀行開具的憑證復印件裝訂在標書內(nèi);未提交投標保證金證明的,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,招標人將拒絕接收報價文件。”
現(xiàn)更行澄清:投標保證金的交納: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第20條為準。
特此說明!
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
2017年10月18日
2017年10月18日